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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若招标文件规定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偿。


问题1选项
A.14
B.10
C.7
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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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试题
某水利枢纽工程由大坝、电站、泄洪洞(底孔)和溢流表孔等建筑物组成。为满足度汛要求,工程施工采取两期导流,一期工程施工泄洪底孔坝段(A)和溢流表孔坝段(B)。某承包人承担了该项(一期工程)施工任务,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4500万元,工期24个月,2011年9月1日开工,2011年12月1日截流。 (2)开通前,发包人按约定签约合同1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按计算,其中F1=20%,F2=90%。 (3)从第一个月起,按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由承包人编制,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单位:月,每月按30天计):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造成了开工时间推迟,导致“初期围堰填筑”的延误,经测算“初期围堰填筑”要延至2012年1月30日才能完成。承包人据此向监理人递交了索赔一项通知书,后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事项:(1)截流时间推迟到2012年2月1日;(2)“围堰加高”须在2012年5月30日(含5月30日)前完成;(3)完工日期不变,调整进度计划;(4)发包人依据工期—费用表(如表2所示),重新编制新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了赶工措施和增加的费用,上报监理人并批准。 表2 工期—费用表事件二:截至2012年2月底,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为200万元;监理人确认的2012年3月份已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截流及基坑排水”的金额为245万元,“围堰加高”的金额为135万元,均含赶工增加费用。 事件三:结合现场及资源情况,承包人对新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了局部调整,A坝段采用搭接施工,其单代号搭接网络如图3所示:  
某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总报价分值40分,偏差率为-3%时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1位数字。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百分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40%+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60%,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7000万元,并不低于最低限价5000万元。招标文件合同部分关于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方面内容如下:①除价格调整因素外,总价子目的计量与支付以总价为基础,不得调整;②承包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③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④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仅作为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⑤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某投标人在阅读上述内容时,存在疑问并发现不妥之处,通过一系列途径要求招标人修改完善招标文件,未获解决。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提出诉讼。       事件二:投标前,该投标人召开了投标策略讨论会,拟采取不平衡报价,分析其利弊。会上部分观点如下:观点一:本工程基础工程结算时间早,其单价可以高报;观点二:本工程支付条件苛刻,投标报价可高报;观点三:边坡开挖工程量预计会增加,其单价适当高报;观点四:启闭机房和桥头堡装饰装修工程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减少,可低报;观点五:机电安装工程工期宽松,相应投标报价可低报。       事件三:该投标人编制的2.75m3铲运机铲运土单价分析表如表4所示。表4 2.75m3铲运机铲运土单价分析表(Ⅱ类土运距200m)定额工作内容:铲装、卸除、转向、洒水、土场道路平整等 单位:100m3
某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总报价分值40分,偏差率为-3%时得满分,在此基础上,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1位数字。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百分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40%+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60%,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7000万元,并不低于最低限价5000万元。招标文件合同部分关于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方面内容如下:①除价格调整因素外,总价子目的计量与支付以总价为基础,不得调整;②承包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③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④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仅作为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⑤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某投标人在阅读上述内容时,存在疑问并发现不妥之处,通过一系列途径要求招标人修改完善招标文件,未获解决。为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提出诉讼。       事件二:投标前,该投标人召开了投标策略讨论会,拟采取不平衡报价,分析其利弊。会上部分观点如下:观点一:本工程基础工程结算时间早,其单价可以高报;观点二:本工程支付条件苛刻,投标报价可高报;观点三:边坡开挖工程量预计会增加,其单价适当高报;观点四:启闭机房和桥头堡装饰装修工程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减少,可低报;观点五:机电安装工程工期宽松,相应投标报价可低报。       事件三:该投标人编制的2.75m3铲运机铲运土单价分析表如表4所示。表4 2.75m3铲运机铲运土单价分析表(Ⅱ类土运距200m)定额工作内容:铲装、卸除、转向、洒水、土场道路平整等 单位:100m3
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内容有泄洪闸加固、灌溉涵洞拆除重建、大坝加固。工程所在地区的主汛期为6~8月份,泄洪闸加固和灌溉涵洞拆除重建分别安排在两个非汛期施工。施工导流标准为非汛期5年一遇,现有泄洪闸和灌溉涵洞均可满足非汛期导流要求。 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签约合同价为2200万元,工期19个月(每月按30天计,下同),2011年10月1日开工。 (2)开工前,发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按R=A(C-F1S)/(F2-F1)S计算,其中F1=20%,F2=90%。 (3)从第一个月起,按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控制性节点工期如表2-1所示:表2-1 控制性节点工期    施工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要求向监理人提交了开工报审表,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程如期开工。         事件二:大坝加固项目计划于2011年10月1日开工,2012年9月30日完工。承包人对大坝加固项目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考虑施工现场资源配备和安全度汛要求等因素,编制了大坝加固项目各工作的逻辑关系表(如表2-2)。其中大坝安全度汛目标为重建迎水面护坡、新建坝身混凝土防渗墙两项工作必须在2012年5月底前完成。表2-2 大坝加固项目各工作的逻辑关系表    根据表2-2,承包人绘制了大坝加固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 经检查发现图2有错误,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根据表2-2对图2进行修订。  图2 大坝加固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事件三:F工作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12%,为此承包人分析对安全度汛和工期的影响,按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了包括变更工作计划、措施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事件四:截至2013年1月底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为1920万元,2013年2月份经监理人认可的已实施工程价款为98万元。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8亿元,主要内容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如下:  条款1:投标保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提交;  条款3:联合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  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  条款5: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事件二: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柴油预算价格计算样表见表2。  事件三: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核查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中未销号;  事件四: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合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  事件五: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条款1: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在工程进度支付中按3%比例预留,总额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条款2:工程质量保修期,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阶段总额的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条款3: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  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8亿元,主要内容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如下:  条款1:投标保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条款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提交;  条款3:联合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  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  条款5: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  事件二: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柴油预算价格计算样表见表2。  事件三: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核查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中未销号;  事件四: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合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  事件五: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  条款1: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在工程进度支付中按3%比例预留,总额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条款2:工程质量保修期,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阶段总额的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条款3: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  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   
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8亿元,主要内容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如下:条款1:投标保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2:投标保证金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提交;条款3:联合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条款5: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利息在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事件二: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柴油预算价格计算样表见表2。表2事件三: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经核查该项目已经竣工验收,但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中未销号;事件四: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发包人以暂列金额600万方式在工程量清单中明标列出,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合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事件五: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支付条款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下:条款1:工程建设期间,每月在工程进度支付中按3%比例预留,总额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条款2:工程质量保修期,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阶段总额的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条款3:工程质量保证金担保期限从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条款4: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处理费用超过工程质量保证金数额的,发包人还可以索赔;条款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利息退回给承包人。   
招标人 XX 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 编制了新阳泵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交易场所为 xx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9 日, 在阅读招标文件后, 投标人 xx 集团对招标文件提交了异议函。异议函xx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阳泵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供, 对合同工期的要求前后不一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 26 个月, 而技术条款为 30 个月, 请予澄清。xx 集团2015 年 7 月 12 日xx 集团投标文件中, 投标报价汇总表(分组工程量清单模式), 如表 4-1 所示, 其中围堰拆除工程采取 1m3 挖掘机配 8t 自卸汽车运输施工, 运距 3Km, 相关定额如表 4-2 所示。 围岩为四类土(定额调整系数为 1.09), 初级工、 1m3 挖掘机、 59KW 推土机、 8t 自卸汽车的单价分别为 2.66元/工时、 190 元/台时、 100 元/台时、 120 元/台时。经过评标, xx 集团中标, 根据招标文件, 施工围堰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提供了初步设计施工导流方案, 供投标人参考, xx 集团采用了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导流方案, 实施过程中, 围堰在设计使用条件下, 发生坍塌事故, 造成 3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xx 集团以施工导流方案为招标文件提供为由, 在事件发生后依合同规定程序陆续提交了相关索赔函件, 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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